当绿色建筑总得分达到5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
2、节能与能源利用。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室内环境质量。
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
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扩展资料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
等级划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和基本级。